关于拟认定2020年4A级以上景区城和5A级景区镇(乡、街道)的公示
根据《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》和《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》相关规定要求,经各地申报和省级验收,拟认定杭州市淳安县、绍兴市柯桥区、新昌县3家为浙江省首批5A级景区城;拟认定杭州市桐庐县、宁波市宁海县、温州市鹿城区、温州市平阳县、湖州市南浔区、嘉兴市南湖区、嘉兴市桐乡市、绍兴市诸暨市、金华市义乌市、衢州市开化县、舟山市嵊泗县、台州市天台县、丽水市龙泉市等13家为4A级景区城;建德寿昌镇、余杭瓶窑镇、宁海前童镇、苍南霞关镇、德清莫干山镇、柯桥安昌街道6个镇为5A级景区镇(乡、街道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,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。
电 话:0571-85211056,传真:0571-85157073
地 址: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
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0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