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四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认定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认定办法》(浙文旅资源〔2019〕9号)及实施细则的要求,经实地暗访、汇报答疑、台帐审核等综合评估,以下27家单位符合验收标准,达到浙江省旅游风情小镇要求,拟上报命名第四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,现予公示。
如果您对该单位有何意见或建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,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。
电话:0571-85150083
地址: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
附件:浙江省第四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拟命名名单
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0年12月25日
附 件
浙江省第四批省级旅游风情小镇拟命名名单
杭州市:余杭区鸬鸟镇、萧山区楼塔镇、临安区河桥镇、桐庐县莪山畲族乡
宁波市:鄞州区横溪镇、镇海区招宝山街道、宁海县深甽镇
温州市:泰顺县东溪乡、永嘉县大若岩镇
湖州市:安吉县报福镇
嘉兴市:平湖市广陈镇
绍兴市:上虞区岭南乡、柯桥区王坛镇、诸暨市同山镇
金华市:浦江县虞宅乡、兰溪市游埠镇、东阳市湖溪镇
衢州市:常山县新昌乡、开化县马金镇
舟山市:定海区马岙街道、嵊泗县黄龙乡
台州市:路桥区横街镇、天台县平桥镇、三门县亭旁镇、温岭市坞根镇
丽水市:景宁县大均乡、庆元县百山祖镇